成都智慧全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自审制度
总则
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,规范网络产品及服务内容自审工作,公司专门开展自审制度建设,确保在向公众提供服务前,对拟提供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先审核。
公司专门设立内容管理部门,配合适应审核工作需要的人员负责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管理,明确内容审核工作职责、标准、流程及责任追究等。
一、自审机构设置
建立有效的组织架构,专门成立以公司副总陈薛君为总负责人的自审管理部门,负责拟上线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事先审核、相关产品报审报备及运营平台的日常巡查,做到机构到位,责任到岗。
(一)总负责人
公司副总裁陈薛君为内容自审管理工作总负责人,负责组织领导企业自审管理工作的开展、自审报告的复核签字,对审核结果承担总责任。
(二)自审人员
公司配备三名自审人员,分别为陈薛君、高景林、康熙,其职责为:
1、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;
2、独立表达审核意见;
3、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。
二、审核标准
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,确保公司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产品或服务:
(一)发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(三)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名族仇恨、名族歧视、破坏名族团结,或者侵害名族风俗、习惯的;
(五)宣扬邪教、迷信的;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七)宣扬淫秽、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九)危害社会公德或者名族优秀文化传统的;
(十)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三、审核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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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日常运作
公司从人力、资金、设备等方面确保内容管理制度的规范运行,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对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实行监管,发现违规内容立即停止提供,保存有关记录,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。
成都智慧全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2020年1月10日